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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5年度成都市中小学(含幼儿园)教育系列高、中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申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5.09.16 浏览:8705 来源: 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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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市)县职改办、教育局,高新区人社局、社会事业局,天府新区成都片区人社局、社会事业局,市级有关部门:

按照我市职称改革工作的安排部署,2015年中小学(含幼儿园)教育系列高、中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拟于近期开展。现将报送评审材料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和对象

全市普通中小学(含幼儿园)、职业中学、特殊教育学校、成人初、中等文化补习学校,以及上述各类民办学校和其他同级教育机构中,符合中学教师高级、中级职务任职资格条件并从事教育教学的人员。从事少先队辅导员工作的教师可选择按照少先队辅导员专业技术方向或教学学科专业技术方向参加评审。

二、推荐条件

各单位推荐申报教师教育系列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要严格按照国家和省的相关规定和政策要求,坚持正确的职称导向,坚持向一线教师和农村边远学校教师倾斜,按照“重师德、重能力、重业绩、重贡献”的原则,充分体现中小学教师职业特点,充分考虑教书育人工作的专业性、实践性、长期性,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引导和鼓励广大教师立足本职岗位,立德树人,爱岗敬业,不断提高实施素质教育的能力和水平,切实将确有真才实学,师德高尚,教书育人成绩显著,专业技术水平已达到任职条件的同志推荐出来。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工作要严格按照个人申请、所在单位审核推荐、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逐级审查的程序进行申报。申报者须签订诚信承诺书,确保申报材料真实准确,要重点防止任教学科作假、教学工作量作假、相关证件和证书造假等违规行为。对弄虚作假的,将严格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理。各单位要切实履职,坚决把好审查关,重点审核个人申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重点核准个人身份等重要个人信息和资格条件。要严格按国家和省相关政策规定开展职称评审推荐工作,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结合实际完善本单位的具体评价标准条件和评审机制。要规范评审推荐程序,严肃工作纪律,严格标准条件,保证评审质量。要主动接受社会监督,高度重视群众的来信、来访,特别是对实名举报和群体性来信来访,要认真调查核实所反映的情况,及时提出处理意见。对履行职责不到位、资格审查和标准条件把关不严、评审推荐程序不规范的单位,要限期整改。对情节严重或有违纪行为的单位,要予以通报批评,并严格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对极个别曾发生个人弄虚作假、单位把关不严、审查失职等问题的,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坚决防止再次出现违规违纪问题。

三、申报条件

(一)评审材料要求

1.《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一份(请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填写)。

2.《申报教师专业技术职务推荐表》一式一份,网上申报确认后自行打印。

3.《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登记表》(近三年表,以及五年内“优秀”表)或相应“年度及任职期满考核材料”复印件。

4.《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一式一份。

5.反映本人近年来思想政治、学术水平、工作能力、业绩贡献不少于1500字的述职报告一份。

6.《成都市教育系统职称申报个人信息确认表》一份,网上申报确认后自行打印。

7.现具有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或《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要有照片页和最后页)复印件一份。

8.与教学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复印件一份。(申报少先队辅导员专业技术方向的教师同时提交《区(市)县少先队大队辅导员选拔任用表》及校大队辅导员聘任证书。)

9.最高学历证书(含最高学位证书),复印件一式一份。

10.城镇学校《全国教师职称计算机合格证书》(若属免试应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四川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免试审批表》以及有关免试证件)复印件一份。

11.《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复印件一份。

12.《继续教育合格证书》复印件一份。

13.《成都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称评审师德满意率测评汇总表》(需按要求签字盖章)

14.《成都市义务教育阶段城镇教师支教情况证明》一份(仅限义务教育阶段申报教师)。

15.指导和培养青年教师等工作情况的印证材料及荣获市级以上表彰奖励证书的复印件一式一份。

16.近年来参加赛课、公开课、示范课、教学设计赛等材料和获奖证件复印件。

17.近年来独立撰写所教学科(专业)的代表本人最高学术水平的2000字以上的主要论文、或著作(含教材)、或研究报告、或经验总结、或课题等二篇以上,及相应获奖证件复印件一份(论著若是集体完成,应由合作者或负责人出具申报者所承担的内容或所起作用的书面证明材料;若是教研文章、教改经验交流应注明何种范围内交流;若是获奖文章应附获奖证书;若是发表文章应附发表刊物封面、刊物目录和发表文章)。

18.近年来各级各类荣誉证书复印件一份。

19.2014—2015学年度所教学科(专业)最后一本手写原始《备课本》原件一份,其余学年度《备课本》备查。(申报少先队辅导员专业技术方向的教师需严格按照每周一课时的要求提供《备课本》。)

20.以少先队辅导员身份参加职称评审,申报材料中应体现出少先队辅导员工作内容、工作量和所取得的实际成果及业绩。评委会以此为重点进行评审认定。

(二)材料装订和报送要求

1.诚信承诺书、职称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证、学历证书、计算机合格证、普通话水平证书、继续教育证明,以及有关免试证件依次靠左粘贴在《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第一页(“自制装订材料册”中需重复提供)。

2.材料袋:使用统一的材料袋,严格按照要求填写材料袋上有关内容。必须注明主管部门、学校所在的镇(乡)和申报学科、联系本人的电话(含移动电话)、有关材料份数等。(并在材料袋底部、侧面同时注明)

评审材料按下列学科类别分组:政治学科(含政治、思想品德、心理健康、少先队);语文学科;数学学科;物理学科(含物理、小学科学);生物学科;化学学科;历史学科;地理学科;外语学科;艺体学科(含音乐、体育、美术、舞蹈);幼教学科;综合类学科(含职教专业课、教学仪器设备、电化教育、劳动技术、信息技术、教育管理等)。

3.材料纸张:材料纸张均为A4。

4.填表要求:申报材料要求书写规范、字迹清晰;所反映的内容真实、客观、完整、依据可靠。

5.除评审表、推荐表、年度考核、备课本以外,其余材料需按顺序装订成册,作为辅助材料,并附材料目录和材料页码(具体装订顺序请参照材料袋目录顺序及有关要求)。对因材料装订不规范、材料书写潦草或复印件字迹不清等原因造成影响评审的,后果自负。评审材料不齐,将按无此项材料处理,不再另行通知补报。

6.除《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材料袋外,其他相关申报表格、材料,请申报人自行在成都教育人才网(www.cdjyrc.com)上下载。

7.各单位须落实具体审核工作责任人,对申报人员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进行审核,审核后的复印件均须由学校审核人签字,注明“原件已审,此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并注明审核时间,加盖单位公章。市教育局将安排专人进行原件复审,对未按要求提交的申报材料,将不予受理评审。

8.在蓉各级各类民办学校教师职务评审材料,送成都市教育人才服务中心审核后再报。

(三)报送事项

1.时间:2015年10月12日-10月16日。过期不再受理。

2.地点:成都市教育人才服务中心(金盾路57号2楼)。

3.材料分类:按照区域、系列、学科分类报送,并填写《职称材料申报清单》。

4.各区(市)县教育局进入网报系统,打印《送审名册》,经审核确认后由分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和电子文档一并报送。

四、答辩

1.答辩是对申报人员面对面的考核方式,今年中学高级申报人员继续参加由成都市教育局职称评审委员会统一组织的全员答辩。

2.答辩内容重点了解其掌握所任学科、专业的基础知识学士水平、工作能力等。答辩与评审同时进行,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申报程序和评审费

(一)申报程序及要求

1.申报程序:由学校制定完善《职称申报考评推荐办法》,通过个人申报、公开述职、成果展示、民主测评、无记名投票等程序,择优推荐申报人选。以上推荐过程需邀请3-5名教师代表进行全程监督,真正体现“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初步推荐人选经公示无异议后,在网上进行报名,随后上报纸质材料。网上报名时间:9月1日-10月15日,报名网址:成都教育人才网(www.cdjyrc.com)。

2.公示要求:(1)按省人事厅川人办发〔2003〕171号文规定,所在学校公示申报人的“个人业绩贡献”和教案评比情况;校评委会无记名投票表决结果;填写后的《申报教师专业技术职称推荐表》。公示情况请在《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基层单位意见”中和《申报教师专业技术职称推荐表》的“校评委会推荐意见”中填写。(2)对申报人师德进行民主测评,并公示测评结果。

3.公示时间为7天以上(节假日除外),未经公示不得报送材料。

4.在蓉中央部委局、省级有关部门的所属学校申报材料时需要委托函一份并在《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呈报单位意见”内签署“同意推荐”等意见。

(二)评审费

1.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川价字费〔1999〕265号文件规定。高级职务评审费每人次收取240元;需答辩人员另交答辩费,每人次80元;中级职务评审费每人收取140元,需答辩人员另交60元答辩费。

2.评审费由单位直接汇至指定账户。

收款单位:成都市教育人才服务中心

账号:4402025109100000206

开户行:工行陕西街支行

“汇款用途”一栏需注明“职称评审费”字样。

由银行汇款的单位,在上报材料的时候应提交银行汇款凭证复印件一份。

3.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提高收费标准和扣留评审费。

4.通过区(市)县教育部门或学校统一申报的,若不做特殊说明,评审费发票将集中打印。申报个人对评审费发票有特别要求的,请提前与申报单位联系。

六、咨询服务

市教育局人事处,联系电话:61881683。

市教育局职改办办公地点:成都市教育人才服务中心,联系电话:86135632。

七、监督投诉

为确保评审工作公平、公正,市纪委(监察局)驻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纪检组(监察室)将对评审工作全程监督,各级职改部门也要切实加强评审工作的监督检查。监督投诉电话:61888191(驻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纪检组、监察室)、61881680(市教育局纪检组、监察室)、61888119(市职改办)。

特此通知。

 

成都市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年9月2日

教师档案管理、中职普高学历认证:028-86696600

教师资格认定、教师职称评审:028-86135632

教育对外交流:028-86126169

教育政务新媒体:028-86117081

普通话测试:028-86123636

监督与投诉:028-86139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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