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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成都市人才流动服务中心教育分中心党支部”流动党员党费缴纳通知
时间:2012.11.12 浏览:2360 来源: 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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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流动党员:

根据党章的有关规定,党员应按期交纳党费。党员如果没有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交纳党费,就被视为是自行脱党。对于无正当理由长期拖欠党费的流动党员中心将会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请没有按时交纳党费和党费即将到期的党员于近期到成都市人才流动服务中心教育分中心(成都市青羊区金盾路57号)交纳党费(5元/人/月)。

针对在异地工作和身处外地近期不能到中心前台交纳党费的流动党员,可委托家人、同学、朋友代为缴纳。并希望您们抽出时间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大”有关内容,领会胡锦涛同志的重要讲话精神,谦虚务实,踏实工作。

关于查询流动党员个人基本信息,可致电中心党办028-86696600以及QQ:143678501进行联系。

祝:广大流动党员身体健康、工作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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